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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证

西班牙个人旅游签证
原价:1700元  优惠价:1600元

签证国家: 西班牙 签证类型:个人旅游签

更新时间:2015年04月20日

预订电话:0535-6665821

西班牙个人旅游签证
签证类型: 个人旅游签 返回修改
办理价格:¥1600   签证有效期:使馆定天
停留期:使馆定天   工作日:7天
特别申明:
 ·个人信息材料
·护照 因私护照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有效期在离开该国后仍有三个月,并且至少有两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护照发放期不能超过十年。
持换发护照者,需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一份护照遗失说明,需本人签字)。
·照片 最近6个月拍摄的白底彩色近照3张,照片尺寸要求35mm×45mm。           
·申请表 短期签证申请资料表,要求用正楷规范填写。
·身份证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意有效期是否失效)
·户口本 户口本原件,及全本每一页复印件。 
·结婚证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财务状况材料
·银行对账单 ·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3-6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
  建议余额3万以上。
·使/领馆建议您,所提供的银行对账单能体现月工资(或退休金)为佳。
·其他固定收入证明复印件 (可选) 
·房产证明 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产权房产提供购房合同)
·车产证明 如有车产,提供车辆登记证或者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照不适用。
·信用卡 最近3-6个月信用卡的对账单。 (可选) 
·单位及工作状况材料
·营业执照 工作单位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A4纸复印件,有年检记录,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 工作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的A4纸复印件,有年检记录,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在职证明
(中英文两份) 使用工作单位正式的信头纸打印,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注: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申请人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申请人入职时间、职务及收入,申请人旅行具体时间,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号,并需要注明为申请人保留职位并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 
·非在职人员 1、退休人员   无需中方公司资料这一项,只需要提供退休证原件 (如尚未办理退休证必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内退证明),并提供材料说明申请人具有养老金。
2、在校学生   需出具学校的准假证明书原件,a.使用学校正规抬头纸打印. b.准假信内容需包括:学校名称,学生所在系或班级,同意其旅行时间,系领导或校长的签字以及电话,传真。并需注明申请人表现良好,按期回国回校继续学业。
3、无业人员   
·配偶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配偶银行活期存折或配偶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三到六个月的
  进出账单原件
·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婚姻关系公证书(内含翻译)原件
·如未婚/离异/丧偶,须提供其他固定收入证明,如银行对账单等。
·18 岁以下 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
·(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 或(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经外交部认证的亲属证明或监护人证明的公证书
·其他资料
·申根个人旅行
  医疗保险 此份保险必需承付申请人在申根国境内停留时所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所需的医疗救助和返回本国的所有费用。投保金额至少为 30000 欧元或等值的人民币。
(可自行购买,或由我公司代买,费用另计。) 
·详细的旅行计划 能够清晰展示旅行计划的文件,交通方式、行程单等,可由我公司辅助提供。
·机票和酒店的
  预定单 需为确认的往返程机票订单,及涵盖全部旅途的住宿证明,可由我公司辅助提供。
·办理周期 5—7个工作日出签证(停留时间由您的申请和领馆决定)。
·预约 预约交材料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中文名字,名字拼音,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出生年月, 婚否,家庭住址,家庭电话,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手机号码,邮箱,往返日期。
·领区划分 山东地区属北京领区,如跨领区申请(上海、广州、沈阳等)需提供该领区内
6个月以上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仅限探亲访友所需材料
·邀请函及
邀请方提供资料 (官方)邀请函(6 个月内有效)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者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说明访问目的及访问期限。
·与邀请人
  关系的证明 ·探亲签证:需提交经外交部认证的申请人和担保人亲属关系公证书
·访友签证: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
  邀请信等
·担保人
  财务担保原件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温馨提示:以上资料为参考资料,最终以使馆要求资料为准

※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同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

    ※"预计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以上价格均不含国内营业发票税5.5%。

签证联系人 ¥1600
联系电话 0535-666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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